关于未备案或者被取消备案号的域名相关处理情
时间:2012-09-22 13:51 点击:次 文章来源:西安网站建设|设计 [关闭]
接国家信息产业部的最新通知,为迎接党十八大的顺利召开,凡没有备案或者是被取消备案号的域名,一律给予关停处理,待备案通过之后才能重新打开。
接国家信息产业部的最新通知,为迎接党十八大的顺利召开,凡没有备案或者是被取消备案号的域名,一律给予关停处理,待备案通过之后才能重新打开。
以下是相关国家法律法规,不便之处,敬请原谅!
根据国务院颁发的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和信息产业部颁发的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者,必须履行网站备案手续,现对所有网站用户作如下提醒:
1、国家相关部委规定,对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,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。国家有关部门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网站开展普查工作,对于没有办理经营许可证或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,将予以罚款和关闭网站。
2、如果没有办理,相关处罚如下:
未取得经营许可证,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,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,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,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,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随时关闭网站。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将处一万元罚款并随时关闭网站。
3、我司现为客户免费提供备案服务,请将以下内容填写完整后回传至我司,否则后果自负(包括罚款、关闭网站等)。